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,為加強報稅服務,自109年4月28日至6月1日止,稽徵機關仍將提供營利事業、機關團體、執行業務事務所及其委託代理人,使用工商憑證IC卡、組織及團體憑證IC卡、自然人憑證或已申辦「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」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,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(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)查詢108年度所得資料,作為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之參考。
高雄國稅局進一步說明,查詢的所得資料範圍包括:扣繳義務人、營利事業或信託契約之受託人依規定於109年2月5日法定申報期限前向稽徵機關彙報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、股利憑單、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、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股票轉讓或屆期未轉讓申報憑單、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信託財產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。如委任代理人代為查詢,必須先於109年4月1日至6月1日止使用前述電子憑證,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授權,委任完成後,再由代理人以其合於前述規定之電子憑證,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所得資料。
該局特別提醒,以上查詢的所得資料,是來自各憑單填發單位申報之各式憑單歸戶後的資料,只是提供申報所得稅時參考,納稅義務人如有其他來源所得,仍應注意依法辦理申報,以免遭補稅及處罰。
資料來源:財政部高雄國稅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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